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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01日 | 来源:东方建设集团 | 作者:东方建设集团 | 阅读: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1年3月27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秦岭路与中原路交叉口的中原万达广场2#楼工程发生裙楼模板浇注坍塌事故,建设单位为郑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截至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郑州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抢救。经初步了解,这是一起因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模板支撑架搭设不规范,造成混凝土浇注时模板支架发生倾覆而引发的较大安全事故。这已是我市发生的第二起类似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007年9月6日14时富田太阳城二期家居广场中心工程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也是模板支撑系统突然垮塌(采光井)造成的。该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7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在全国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我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郑州市建委一直将高大模板工程作为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常抓不懈,但仍有部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忽视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重生产轻安全,在安全防范措施不严密的情况下盲目组织施工,随意压缩合理工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类似及其它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进一步落实责任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分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全力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迅速开展建筑施工高大模板工程的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组,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及各类坍塌、起重机械伤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郑建办〔2011〕14号)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在各自施工现场切实开展高大模板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模板支撑安全隐患的,应先暂停施工,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整改,并由隐患排查工作组验收合格、书面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从根本上杜绝各模板浇注坍塌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突出重点,严密监控
  各相关单位要对建筑工程事故多发环节予以严密监控,督促企业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各方建设主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对在春、夏季及雨季施工中存在较大危险性的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地下暗挖施工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实施动态监控、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同时,要严格加强现场消防和其它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大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及塔吊、施工电梯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临时用电设施的登记、使用、检测管理,对照国标重点对安全防护用品的阻燃性、抗老化性和安全强度以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限位和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强化对隐患的整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消除;对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安全防护用品、起重机械设备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可燃材料和消防器材,要坚决予以查封,严格杜绝火灾、各类坍塌等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各部门及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有符合实际且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保持其救援条件。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